路不拾遺的傻瓜
我總是被台灣人的道德勇氣感動的久久不能自己
新聞報導一個"貧婦"遺失金錢遭"法律女"拾獲,而遭強索報酬的故事
於是乎,消息一遭報導出來,輿論自然是一陣撻伐
少數聰明多數傻逼的網民又是一陣嚷嚷要人肉搜索之類的
我不覺得撿到錢跟失主要求報酬這件事情有甚麼不對的
民法關於此條文的制定,它的立法精神也是獎勵撿到錢的人
而不是處罰掉錢的人
我相信在10個撿到錢的人之中,至少有7個人會把錢放到口袋裡面
也許會有2個老實人把錢還給失主
只有1個傻瓜,才會癡癡的要行駛留置權,還宣稱自己讀過法律
滿嘴仁義道德,一肚子男盜女娼的人絕對不會少,那些殺貓虐犬、殺人放火、還是打老爸踹老媽還是說酒醉開車還是並排停車,違規右轉的人,從來不曾少過,但也沒甚麼人關心。
但一提到有人沒有把錢交給失主,就好像遇到有人沒在公車上讓座一樣
我們偉大的人民開始捐錢了
有時間的人也開始人肉搜索了
我們的新聞輿論生氣了
我們的名嘴開炮了,
就這樣有錢的出錢,有力的出力
快把那個撿到錢的傻B揪出來,讓我們對她丟石頭丟到死吧。
丟石頭的同時,有人想到了
咦,說這樣的法律不對啊,做好事的人怎麼可以要求代價呢?
這樣的法律,會教導我們人民撿到失物還要去索取報酬啊,這樣我們台灣人的美德可都消失殆盡了
奇怪了,法律不也規定人不可殺人嗎,但殺人放火的事情每天會少了嗎,別的不說,我每天都看到有人公共場所吸菸,有人逃票,有人紅燈右轉,有人併排停車,我覺得撿到錢要求部分贖金的人的道德,要比這些人高尚多了
而且我敢保證
不管法律怎麼訂定,撿到錢放到口袋的人永遠比那些會交還給失主的人要來的多多了,無論是有償或是無償。–因為這是人性
好笑的是,我在網路上看到一些吵著要把這個人人肉搜索出來的一些人
跟我之前看到那些高喊死刑案刀下留人的那些人還是同一群
看看那些幹那些殺人放火勾當、判了死刑的人,你們要保障他的人權
對一個撿了錢要求部分報酬的人,就要把他人肉搜索出來給她好看呢?
我始終百思不得其解
捫心自問,撿到兩萬塊在電視螢幕前的你妳你妳你
有哪個人會把錢交給失主的??
你會是把錢放到口袋裡的七個人?
還是選擇把錢交還給失主?
如果你是掉了錢的人?
你會希望遇到了跟你要求一些賞金的人
還是把錢默默放進自己口袋裡面的人?
遇到像新聞這種會把錢交還給失主,那怕是要求一點點的獎金
我反倒覺得應該好好的獎勵,好好的保護
這種人就跟四書五經裡面的蠟筆小新一樣的稀有啊
另外一點是,現在的新聞裡面
藉著拉高兩端差異的戲劇性衝突報導是越來越多了
換句話說,貧者未必就這麼的弱勢
而富者未必就這麼的強勢
而我相信
被媒體牽著走的暴民
才是真正的弱勢。
不好意思,我反對死刑,但我同意你對於路不拾遺的傻瓜的論點.
因此你說的
“好笑的是,我在網路上看到一些吵著要把這個人人肉搜索出來的一些人
跟我之前看到那些高喊死刑案刀下留人的那些人還是同一群”
這些人跟我不是同一群,另外,我所看到的卻是要把這人人肉搜索出來的跟那些支持死刑不得廢除的是同一群人.
而你則是這群人中的特例,奇怪的是你看到的跟我看到的是相反的!!
這是一個只能把新聞當作玫瑰瞳鈴眼那樣看過去的年代….
然後,我非常討厭人肉搜索這種群眾暴力的行為!
真的,非常討厭…
又然後,我想到你之前在推上說的那句「還要法律幹嘛,妳們都已經有facebook了啊」
群起圍剿之,或者連署甚麼的….實在是令人反感!